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科研、教学和文化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合作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上述两所大学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二)留学期限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的,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类别条件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请参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
四、项目程序
(一)有意报名的学生请于2020年1月3日12:00前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点击下载)
2.学院对申请人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的鉴定意见(请学院出具写实性意见并签字盖章)
3.个人简历、语言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被推荐人于2020年1月1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三)学校将被推荐人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录取结果。
(五)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五、项目咨询及材料报送
长安校区校务楼206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8531058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