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于2018年将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以下简称本科生项目),选派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出国进行为期3-12个月的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基委将资助被选派学生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留基委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本科生项目申报具体细节通知如下:
一、项目程序
(一) 项目申报:
1.项目应结合国家战略,契合我校“双一流”建设,针对某一领域急需人才培养项目、教改试验项目、有利于教学模式创新的项目将优先支持。
2.以学科和专业为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由学院(部、中心)撰写、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相关单位进行评选,由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上报项目;
4.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最终入选项目申请上报至留基委;
5.留基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年度选派计划及专家评审结果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
(二) 学生选拔和派出:
1.根据留基委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相应专业的学生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报名;
2.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相关单位及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对符合项目条件的学生进行选拔,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3.国外合作单位向学生签发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支撑材料;
4.入选学生在留基委网站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5.留基委审核学生提交材料,最终确定学生名单;
6.学生办理派出手续。
二、项目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 请参考《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点击阅读)认真研究确定拟申报资助项目,项目名称应根据国外合作单位及项目特点确定;
(二) 申报项目应已与国外大学、机构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并可于2018年实施;
(三) 申报项目应对拟选派人员的外语水平有明确要求,须达到选派办法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四) 选派专业重点为本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确定支持的学科、专业,如系学校其他重点发展学科专业,应重点说明理由;
(五) 请加强与国外合作单位的沟通,针对选派对象、选派专业和交流形式的特点,明确每个项目的培养目标及培养计划,提高项目选派的针对性;
(六) 项目申报要点请查看附件;
(七) 新项目申请工作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
1.请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的“强校合作”和“强项合作”。对外方学校水平与我校差距较大,或外方专业不是优势或特色专业,选派无针对性的项目,不予支持;
2.确保协议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合理性,应为包含本科生交流具体内容的有效协议。对已过期协议或协议为框架性且双方无合作基础的项目,不予资助;
3.应对国外合作单位的招生资质和整体水平严格把关。对合作方为国外教育中介公司、国外学校学历学位不被教育部承认的项目,不建议申请。
(八) 留基委组织专家将对提交的已获批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及新申请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预计将于2018年初完成评审并公布新获批资助项目及可继续执行的已获批资助项目。对未执行项目或执行过程中问题较多的项目,将暂停资助。
三、其他要求
(一) 对2017年已获批项目的单位应认真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并按时提交总结报告;
(二) 对执行情况较好的项目,有关单位要有针对性地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派出需求,可申请扩大项目资助规模。
(三)对于2017年未选派学生或未足额执行计划的项目,如2018年申请继续执行,项目总结中应提出主要原因及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8年12月5日中午12:00前将留基委要求的电子版新项目申报材料及2017年已获批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在线填报。
五、项目咨询及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5310583,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206室
留基委网上系统开放时间有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并鼓励有条件的同学抓紧时间准备相应外语的考试。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
附件2:已获批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起草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