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精神及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拟资助对台教育交流项目,旨在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通过交流增进台湾师生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大陆发展成就的了解和认同,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
一、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550元/人/天。
2.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400元/人/天。
3.立项不资助项目。
二、项目要求
1.高度重视:要求深刻认识项目重大意义,严格遵循相关工作政策纪律。
2.精心设计:鼓励结合地方与学校特色,围绕国情教育、文化体验、学术合作、体育竞技等领域创新活动形式,打造品牌项目。
3.认真组织:项目需责任到人,原则上于2025年内实施完成,本年度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评审参考。
4.及时总结:项目完成后30天内须提交结算表、实际日程、人员名单及总结报告。
三、项目申报时间
根据往年工作安排,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报工作一般于每年10月至11月开展,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