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流程适用于我校主办的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年会、例会、研讨会、论坛等会议(简称国际会议)。双边会议(只有中方和外方人员参加)及港澳台会议(只有大陆(内地)及港、澳、台地区人员参加)申报参照执行。
第一步、信息填报
登录中国教育系统学术会议云平台(简称“平台”)填报会议信息(线上会议提前2个月,线下会议提前4个月,重大会议提前6个月)。
第二步、国际处初审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平台中对办会单位提交的会议时间、名称、地点、参会人员名单、会议主要内容、会议日程等信息等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国际处协助申办单位草拟会议请示文。
第三步、校内审核
国际处初审完成后,申办单位在学校“一网通办”-“服务目录”-“合作交流”模块填写“国际学术会议申报审批表”,经申办单位负责人、归口部门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人审批后,完成线上审批。
第四步、学校终审
校内审核完成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过公文办公系统申请完成校发红头请示文件后通过平台向教育部提交申请。
第五步、教育部审批
教育部对学校提交的会议信息进行初审和终审,完成后教育部邮寄会议批准书至学校。办会单位也可在平台中查询会议审批状态。
第六步、举办会议
申办单位严格按照报教育部审批的会议信息办会,不得随意变更会议信息,如更改会议名称、时间、主题、参会人员名单等。办会前请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校内讲座论坛及外宾接待审批流程。
第七步、提交会议总结
会后2个月内,登录中国教育系统学术会议云平台填报会议总结,包括会议学术综述(至少3000字)、实际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照片、论文集(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