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奈良大学以及中央大学签订的校际友好交流协议及学生交换备忘录,我校将继续各选派学生赴奈良大学、中央大学进行交流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费用
1. 学费:无需向外方院校缴纳学费,但派出前应缴纳师大相应学费;
2.往返交通费、在日本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书本费、项目管理费等自理。在日生活费约80,000日元/月。
(二)学分转换
学生结束学业时,对方大学为交换学生提供成绩报告单,由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为交换学生认定和转换相应的学分。
二、申请资格
(一)热爱祖国、热爱学校;
(二)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三)在校就读的本科生一、二、三年级及研究生一年级;
(四)日语水平 JLPT-N3及以上(武藏野大学规定日语水平达到N1以上可选修专业课程,未达到N1水平将参加语言文化项目)。
三、申请材料
(一)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点击下载,如需到教务处签字、盖章,请于每周二、四下午工作时间前往教务处);
(二)海外学习计划(中日文或中英文);
(三)在校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四)日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五)能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其它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四、选派原则
个人申请、校内选拔、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
六、项目咨询及材料报送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电话:029-85310583
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二层206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