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20〕5号)规定,因公临时赴国外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表》以及《陕西师范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并到相关部门办理。
因公临时赴国外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办理财务报销时须填写《国(境)外费用报销单》。
请因公赴国外以及香港、澳门地区人员认真阅读因公出国赴港澳事项及责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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