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香港、澳门本科生。
二、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通知,我校可推荐3名港澳学生参评。
三、奖励等级及金额
本科生二等奖1人,5000元/人;本科生三等奖2人,4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3月5日-3月12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复印件等)提交至辅导员老师处。
2.学院评选(3月13日-3月17日)
各有关单位对参评学生从思想、学习、社会实践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提出学院推荐名单(附件2),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港澳台办公室。
3.学校审核(3月18日-3月26日)
港澳台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的推荐名单组织审核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报送。
联系人:欧阳婧
联系电话:029-85310608
联系邮箱:ouyangjing@snnu.edu.cn
附件1: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