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
为深入落实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我校国际交流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我校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更好服务于“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经研究,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确定本单位外事工作分管领导和外事秘书(联络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机制建设,填写《外事工作分管领导及外事秘书信息表》(附件),并于5月20日(周一)17:00前将信息表电子版以及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我处(办)。
联系人:欧阳婧、陈斐,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207室,电话:85310608,电子邮件:wsc@snn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