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香港教育大学、澳门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拟选派优秀本科学生于2019年秋季学期赴两校进行交换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1.交换生名额:香港教育大学2人、澳门大学3人。
2.交换期限:1学期。
3.在外身份:全日制非学历交换生。
4.在外学习专业:参加项目的我校学生,须选择港澳高校开设的、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学习。
5.学分转换:学生交换学习期满返校后,由我校按照港澳高校为其开具的成绩单,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和转换相应的学分。
6.费用:交换学生需缴纳我校学费,免缴交换学校学费;交换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书本费、签注费、杂费等费用均自理。
二、选派原则
学生自愿申请,院系同意,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三、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二至三年级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具备国内外时事政治方面相关知识,了解国家对港澳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
3.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所有课程均不得有不及格情况,且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
4.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5.符合港澳交换学校的入学及其它要求;
6.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相关费用。
四、报名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1份正反面打印,见附件1);
2.学生证复印件(1份)
3.中英文成绩单(1份,须盖学院公章)
4.选课计划以及学习计划(1份)
5.学生英文个人简历(含照片)
6.学生英文自荐信 (不多于一版)
7.其它支撑材料(如英语水平能力证书、校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其它等级证书复印件)
特别提示:材料办理过程中,如需到教务处签字、盖章,请于每周二、四下午工作时间前往教务处。
五、选拔方法
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者,须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经港澳台办公室审查后,安排面试考核,确定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推荐资格,由港澳台办公室组织报送至港澳进行审核及录取确认。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星期一)。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港澳台办公室网站ipo.snnu.edu.cn和官方微信平台:陕西师大国际处暨港澳台办。
七、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港澳台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207室)
联系电话:029-85310269
港澳台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