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工作需要我校与外籍专家续聘,申请单位须在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有效期截止前20个工作日申请工作许可延期。
一、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人社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填报申请信息,生成《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3.申请单位核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信息,专家签名后,将扫描件发至sarah@snnu.edu.cn。
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省科技厅或省人社厅提交审批申请。省科技厅或省人社厅审批通过后,外国专家可在“电子社保卡”APP中使用工作许可服务,查询工作许可信息。
二、申请材料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格式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陕西师范大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 | Word及PDF | 表格务必填写完整、准确,除护照姓名外,其他信息请用中文填写。 | 附件1 |
2 |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 PDF |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 包含来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职位、签字盖章页即可。 |
3 | 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 | PDF/JPG | 有效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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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文件大小都必须小于1M(扫描时可以选择较低的分辨率)。 2.请以压缩包形式将材料(文件命名:申请人姓名+学院)发送至sarah@snnu.edu.cn。请务必按照表格中的详细要求准备每项材料,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办理进度。 |
注:如未及时提交延期申请材料,可能导致工作许可延期无法获批,不能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手续,届时外教将无法在境内合法居留及工作。根据西安市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要求,需在居留许可过期前出境,若未按时出境导致逾期居留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外国专家本人进行一定处罚,且会约谈学校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