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部分高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拟选派一批优秀学生于2018年春季学期赴下述大学学习。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原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中兴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台湾高雄师范大学、台湾金门大学等7所高校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可选派本科生前往上述台湾高校交换学习。
1.交换生名额(表格排名不分先后):
2.学习期限:1学期。
3.派出时间:2018年2月-2018年7月
4.在台湾的身份:全日制非学历交换生。
5.专业:我校交换学生可以参加台湾高校开设的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学习,具体可参考各台湾高校网站。
6.学分转换:学生结束学业时,台湾各高校为交换学生提供成绩报告单,由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为交换学生认定和转换相应的学分。
7.费用
1)交换学生需要缴交我校学费,不缴交台湾高校学费。
2)往返交通费、项目管理费、在台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书本费等自理。
3)相关签注等杂费。
二、选派原则
学生自愿申请,院系同意,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三、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二至三年级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具备国内外时事政治方面相关知识,了解国家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
3.所有课程均无不及格情况,且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的累计排名在本专业前25%。英语成绩良好,能完成英文教学课程学习。
4.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创新精神。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出具)。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其它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
6.具有以上标准并有中华文化基本功及才艺特长者同等条件优先入选(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出具)。
7.符合台湾高校的入学要求及其它规定。
四、报名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2份,见附件1。如需到教务处签字、盖章,请于每周二、四下午工作时间前往)
2.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生成绩单2份(须盖学院公章)
4.选课计划以及学习计划(1份)
5.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复印件1份)
6.参加校园及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及荣誉证书(校级及以上)(复印件1份)
五、选拔方法
1. 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须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见四),报送至各个学院,学院提交上述材料时,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信息汇总至《陕西师范大学赴台湾地区交换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要求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港澳台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207 )。
2.经港澳台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安排面试,确定人选并公示,无异议者最终报台湾高校进行确认和录取。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港澳台办公室网站ipo.snnu.edu.cn。
七、报名咨询
联系人:欧阳老师
地址:港澳台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207室)
联系电话:029-85310269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赴台湾地区交换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港澳台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