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随着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条件下我国复工、复产、复学工作的有序推进,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等相关外事活动也在逐步恢复。为充分发挥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学校中心工作的推动作用,确保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健康发展,现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积极鼓励师生利用线上技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二、准确把握线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性质。线上对外交流只是形式创新,但其性质未变。线上对外交流与合作仍然属于外事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三、线上外事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原则:
(一)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参照因公临时出国报批。
(二)各单位举办(含承办、申办)线上国际会议的,按照举办国际会议的要求进行申报。
(三)线上开展双多边会见、会谈等,按照线下举办相关活动的程序报批。
四、以上原则适用于我校港澳台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依规申报。未经审批,不可随意对外承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外事活动和港澳台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