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香港、台湾部分高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拟选派一批优秀学生于2018年秋季学期赴下述大学学习。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根据我校与香港教育大学、台湾中原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中兴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台湾高雄师范大学、台湾金门大学、台湾嘉南药理大学、台湾佛光大学等10所高校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可选派25名本科生前往上述高校交换学习。
1.交换生名额(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2.学习期限:1学期。
3.派出时间:2018年8月-2019年1月
4.在香港、台湾的身份:全日制非学历交换生。
5.专业:我校交换学生可以参加香港、台湾高校开设的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学习,具体可参考各高校网站。
6.学分转换:学生结束学业时,各高校为交换学生提供成绩报告单,由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为交换学生认定和转换相应的学分。
7.费用
1)交换学生需要缴纳我校学费,不缴纳港台交换高校学费。
2)签注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书本费、项目管理费等自理。
二、选派原则
学生自愿申请,院系同意,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三、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2016级、2017级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具备国内外时事政治方面相关知识,了解国家对港、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
3.所有课程均无不及格情况,且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英语成绩良好,能完成英文教学课程学习。
4.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创新精神。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出具)。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其它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
6.具有以上标准并有中华文化基本功及才艺特长者同等条件优先入选。
7.符合香港、台湾高校的入学要求及其它规定。
四、报名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1份,见附件1。如需到教务处签字、盖章,请于每周二、四下午工作时间前往)
2)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生成绩单1份(须盖学院公章)
4)选课计划以及学习计划(1份)
5)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复印件1份)
6)参加校园及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及荣誉证书(校级及以上)(复印件1份)
五、选拔方法
1.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请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学院提交纸质材料时,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信息汇总至《2018年秋季学期赴港台地区交换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要求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港澳台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207),电子汇总表请发送到ouyangjing@snnu.edu.cn。
2.经港澳台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安排面试,确定人选并公示,无异议者最终报港台高校进行确认和录取。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日(星期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港澳台办公室网站ipo.snnu.edu.cn和官方微信平台:陕西师大国际处暨港澳台办。
七、报名咨询
联系人:欧阳老师
地址:港澳台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207室)
联系电话:029-85310269
邮箱:ouyangjing@snnu.edu.cn。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
附件2:2018年秋季学期赴港台地区交换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港澳台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