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金门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及台湾彰化师范大学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拔优秀学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赴以上高校学习交换或自费研修一学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名额(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学校 |
交换生名额 |
自费研修生名额 |
台湾金门大学 |
2 |
5 |
台湾义守大学 |
2 |
5 |
台湾彰化师范大学 |
2 |
5 |
(二)派出时间:2023年9月-2023年12月。
(三)专业:项目高校开设的、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学分转换:学习期满返校后,项目高校为我校学生出具成绩单,我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并转换相应学分。
(五)费用:
1.交换学生须缴纳我校学费,免缴项目高校学费;
2.自费研修生须缴纳项目高校学费及报名费,免缴我校学费;
3.通行证及签注费、往返交通费、防疫隔离费、在台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书本费、体检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申请条件
(一)选派对象
交换生:我校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本科生;
自费研修生: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具备时事政治方面相关知识,了解国家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
(三)入校以来,所有课程无不及格情况,英语成绩良好,能完成英文教学课程学习;申请交换的学生入校以来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
(四)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证明材料由相关单位出具);
(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可以承担相关费用;
(六)符合项目高校的入学要求及其它规定。
三、申请材料
(一)《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陕西师范大学外事信息管理系统填写)。
(二)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选课计划以及学习计划书(附件1)。
(四)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
(五)导师知情同意书(研究生须征得导师同意,附件3)。
(六)相关英语水平能力证明(如有)。
(七)校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证明(如有)。
注:请将2-7项材料依次扫描保存为PDF电子档,上传至外事信息管理系统附件栏。
四、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者,请登录陕西师范大学外事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与校园网上网密码相同)点击左侧“学习交流—项目申请”,在线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在附件栏上传扫描版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二)学院审核
学院公文信息员登录OA系统,将学生申请提交至学院主管领导;学院主管领导登录OA系统,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职能部门审核
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港澳台办公室依次对本科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港澳台办公室依次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选拔派出
经审核后,港澳台办公室安排面试选拔,确定人选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报项目高校进行确认,确认录取后派出。
注:系统中每一部门审核完成后,学生务必自行将申请表在线提交至下一部门审核。
五、申请时间
申请人须于5月23日(星期二)18:00前完成全部线上审批流程。
六、特别说明
(一)被录取学生的派出工作,将视届时大陆和台湾地区出入境政策等安排,同时派出学生须按照台湾地区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健康检测。
(二)面试信息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港澳台办公室网站ipo.snnu.edu.cn和官方微信平台“陕西师大国际处暨港澳台办”,并请加入QQ群762563808。
(三)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4,请务必仔细阅读使用手册,按要求逐步提交申请。
七、项目咨询
王老师,港澳台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625室),029-85310608。
港澳台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