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项目信息 > 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8:32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教育部港澳台办将继续实施对台教育交流项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3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周一)

二、工作目标

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进一步吸引台湾青少年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与大陆交流,加深他们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加深他们对祖国大陆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了解,不断增强其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促进两岸青少年相互沟通,促进心灵契合,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基础。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重点项目(550元/人/天);

(二)一般项目(400元/人/天);

(三)立项但不资助项目;

资助经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四、重点对象及内容

(一)台湾青少年。邀请台湾青少年特别是学生领袖和骨干参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验式交流活动。鼓励邀请台湾学生参加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全国性赛事和活动。

(二)台湾教师。邀请台湾地区教师特别是社会科学领域的教师开展教学研讨、课堂观摩、参观访问等活动,鼓励与台湾地区教师在优质学科、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

(三)台湾教育管理人员。邀请台湾地区大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来大陆参加论坛会议、专题研讨、参观交流等活动。

(四)海外台湾师生。邀请海外台湾师生来大陆参访交流,加深其对祖国发展成就的了解,鼓励其回大陆就业创业。

五、项目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申报。要保持政治敏锐和责任感,准确掌握台方组团单位和被邀请者的背景情况,严格遵循对台工作政策和纪律,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项目的举办既要配合对台工作整体部署,又要考虑工作需要,切实发挥引领示范效应和对两岸教育交流的促进交流作用。

(二)统筹设计项目内容。要充分结合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创新形式,深化内涵,主要围绕国情教育、文化体验、社会服务、学术专业、科研合作、体育竞技等方向精细设计项目,避免一般意义上的迎来送往和文化参访,注重项目的品质和效果。同时,各单位还应充分考虑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对线下项目转为线上开展的可行性提前考虑并做好预案,确保疫情形势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三)认真开展项目执行。项目一经获批,应在2023年度内实施完成,项目执行情况将纳入教育部对我校下一年度项目评审参考依据。

(四)及时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完成20天内,须做好项目的总结报送。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更,务必提前联系申请。

请申请单位于11月21日下午17:00点前将《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书》《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统计表》(见附件1、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我办。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85310608

地  点:长安校区校务楼625室

电子邮箱:gat@snnu.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

    邮编:710062

  • 长安校区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电话:86-29-85310269  传真:86-29-85310278  邮箱:ipo@snnu.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1611号